张家港市确定2013年价格调控目标 涨幅控制在3.5%左右
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关系到群众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日前,笔者从市物价局获悉,2013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为:涨幅控制在3.5%左右,力争低于苏州市和江苏省平均水平。
调控重点为,与居民生活关系密切的主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水平,包括粳米、特二面粉、四级菜油、猪统肉、蔬菜、民用天然气、民用电、民用自来水、市内公交、药品、医疗收费、教育收费12个主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以及涉及公安、教育、卫生、交通运输、环保、工商、质监、国土、住建、民政、农委11个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价格监管方面,进一步加强教育、医疗、住房、电信、银行、停车收费等民生价格监管,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加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高企业价格自律意识。严格执行电价政策,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巩固清费治乱减负成果,及时更新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深入开展涉企、涉民经营性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强化对列入目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切实规范收费行为。组织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和价格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增强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经济手段,平抑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波动,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价格服务方面,2013年,全市新建农产品平价商店10家,制定完善扶持奖励政策,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促进平价商店提档升级、持续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医疗收费改革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加强商品价格信息的采集、比对和发布,引导企业合理形成价格、消费者理性消费;落实教育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继续规范服务性项目的收费管理,严格实行高中择校收费“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价格监测方面,高度关注重要商品价格变化情况,认真分析价格形势,及时启动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本区域范围内的价格异动事件,保持相关商品价格基本稳定。加强商品价格信息的采集、比对和发布,引导企业合理定价、消费者理性消费。
价格诚信城市建设方面,落实《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高企业价格自律意识。充分发挥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作用,构建社会力量齐抓共管良好格局。会同市监察局、市文明办等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对价格诚信镇(区)等进行考评验收。建立价格诚信信用等级机制和价格诚信奖惩激励机制,公布省、市价格诚信单位信用等级。加大创建宣传力度,提升价格诚信城市创建市民知晓率和满意度。
73.8万元
13分钟前210万元
31分钟前126万元
1小时前46万元
21小时前119万元
2024/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