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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与常熟的房地产不限购不限贷!解读7.24苏州房产新政对张家港房价的影响

张家港房产 2019/7/25 10:58:13 22894次 4条点评
摘要请准确理解政策的意思,这是一次对于张家港新房和二手房的大好机会,赶紧准备好房源,培训好员工吧,不要让机会白白的从你手中溜走!

7月24日晚9点左右,苏州市相关部门发布《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而此政策在发布之后的三个小时左右就开始实行,根本没有给市场任何反应的机会,真是雷霆政策啊,经过小编的认真阅读发现,政策所覆盖的区域并未覆盖张家港市与常熟市,那么是否意味着张家港与常熟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春天”来了?全文如下: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当前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存在问题,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机炒房,稳定市场预期,经市政府研究,在《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6〕119 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16〕150 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苏府〔2019〕38 号)文件基础上,制定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用地出让管理。加大土地供应保障力度,严格执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保障土地市场供需适度。严格施行购地自有资金申报核查制度,竞买企业应说明购地资金来源并作出承诺。住宅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调整为30%~50%区间设置,具体在出让公告中设定。竞得人申报自有资金不实的,取消竞得资格没收保证金或终止出让合同没收定金,并将竞得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诚信系统。住宅用地鼓励实行“限房价、限地价”出让方式。

解读一

1.我市自2002年起,建立了根据市场供需状况研究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并向社会发布的机制,今年市政府确定市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面积为6000亩(其中政策性住房用地不少于1800亩)。结合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变化快、周期短的特点,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住宅用地“五类”调控目标,将在严格执行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基础上,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及市场供需情况对计划及时动态调整,更好发挥供应计划的引导作用。

2. 在住宅用地出让公告中明确要求,竞买人应在报名阶段书面说明购地资金来源并作出承诺。如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发现竞得人申报自有资金情况不实的,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发现受让人申报自有资金情况不实的,终止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并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诚信系统。

3.鼓励实行“限房价、限地价”出让方式,在现有的“一次报价”公开出让方式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明确出让地块所建商品房价格要求,引导竞买人审慎理性报价。

二、调整居民购房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 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解读二

1.范围对象:是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

2.购房条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社保及个人所得税缴纳范围:是指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包括苏州市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及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等四市范围。



三、扩大住房限制转让实施范围。对苏州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苏州市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已经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开始网签的项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二手住房通过市场交易购房人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解读三

1.范围对象:是对苏州市区即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

2.新房转让条件: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市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包括已经取得预售许可尚未申请草签的商品住房,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

3.二手房转让条件: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二手住房通过市场交易购房人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对买卖双方已完成草签并已提交限购核查的、买卖双方已签订认购协议或购房合同并能提供已支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凭证原件,且在2019年9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四、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税收管理。加强房地产信贷宏观审慎管理,在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基础上,金融监管部门联合督促银行机构将新增贷款中房地产贷款占比控制在合理水平;对明显存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的,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加大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环节管理力度,实施预售备案价格预警线管理。全面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合同监管和税收征管。解读四

▼1.在保障苏州居民首套房信贷资金和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合理信贷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占比,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过高和增速过快的银行机构进行监管提示。

2.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明显存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不审慎放贷的银行机构,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本意见自2019年7月25日起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4日

小编理解

关于解读一(规范房企):

第一条主要是针对房地产开发商企业,希望从源头上遏制土地拍卖时的疯抬价格的行为,并且调高保证金至30%-50%之间并且对于资金不实的竞拍企业处以没收保证金或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的处罚,这个门槛的提高无疑会让一些资产不充足的开发商企业自行淘汰,以保证土拍的企业都是比较有实力的,不会出现在后期的开发中跑路的情况。这是稳字当头。毕竟这段时间网上对于开发商跑路的新闻还是很多的,张家港前几天某个楼盘也被自媒体曝光说疑似跑路。




关于解读二(限购):

对于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工作的外地户口人员,想在苏州市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太仓市、昆山市购第一套房,必须出具苏州大市范围内任意一个城市的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这个证明可以是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任意一个城市的,比如你要买昆山的房子,但是你在张家港工作,那么你只需要提供在张家港连续两年的个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就可以在昆山买房。(补充:社保证明在长途车站旁边的港城大厦一楼就可以办理,个税证明要去南环路的国税局办理。)

问题疑点:

A。如果在上述提及的范围内,购买第二套房,或者第三套房,这个政策还有效吗?还需要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吗?

B。对于部分外地人员在苏州大市内的私人企业上班,未缴纳社保并且没有个税申报记录的人怎么办?不管你信不信,但是的确有一些企业是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和申报个税的,比如娱乐行业及部分小企业。

关于解读三(限售):

这个政策是针对苏州市区范围内的,即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这几个地方,昆山和太仓及张家港、常熟均不在此列,这个政策对于新房要满3年,二手房要满5年,才能交易,因为不涉及张家港,所以不用过多解释,用一张腾讯房产的政策解读图来看吧。




对于张家港和常熟的房地产市场影响

张家港和常熟两地的房地产这次政策并没有提及,按照小编个人理解,也就意味着张家港和常熟是不限购不限贷的城市,随着张家港高铁新城的崛起,张家港的未来前景还是很值得期待的,而苏州市区、昆山、太仓,这些城市里不符合购房政策的人,买张家港的房子和常熟的房子成了在大苏州落户的首选城市,就像当年买不起上海的房子而选择昆山买房的人一样,如果小编理解的不错,那么张家港与常熟的房地产市场可能将迎来蓬勃发展的一次机会。

对张家港房产中介行业的从业人员,小编想说,请准确理解政策的意思,这是一次对于张家港新房和张家港二手房的大好机会,赶紧准备好房源,培训好员工吧,不要让机会白白的从你手中溜走!

网友评论(共4条) 全部评论
头像1楼

2019/7/25 11:02:54

让你理解另外一种意境、赞赞赞
头像2楼

2019/7/25 11:38:25

第三套房不行,贷款贷不了,必须全款,小编请纠正。
头像3楼

2019/7/30 14:11:07

张家港有多少套新房?那就有多少个百W富人。只不过是虚拟的。变得了现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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