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关于近阶段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通告
关于近阶段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
为了做好《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和《关于暂缓受理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保养〔2020〕2号)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当前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和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2020年2月征收(所属期2020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扣缴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
二、2020年2月参保企业的申报时间延长至2020年2月28日17:00时。2020年2月29日起暂停参保企业的人员增减、缴费基数调整等业务申报工作,3月份的申报和退休业务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三、所属期2020年2月后的社会保险费,按上级阶段性减免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各单位的分类划型,分别实行减、免、缓征政策。
四、所属期2020年2月应征社会保险费(扣除减、免、缓后的数据)将于3月16日发送税务部门征收。所属期2020年3月后的应征社会保险费将于次月初发送税务部门征收。
五、如上级有新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张家港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
2020年2月27日
206万元
28分钟前758万元
12分钟前758万元
1小时前135万元
13分钟前255万元
3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