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起张家港市区一级政府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首小时是8元标准
张家港新闻
2013/2/8 1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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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3年2月18日起张家港市区一级政府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首小时是8元标准。
从2月18日起,市区政府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的收费标准为:
一级区域道路停车点(带)首小时内是8元,超过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地面停车场首个小时是6元,超过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4元;地下停车场按原标准执行,即首个小时以内是3元,超过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2元。
二级区域则按原来的标准执行。道路停车点(带)首个小时以内是5元,超过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3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地面停车场首个小时是4元,超过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2元;地下停车场首个小时以内是3元,超过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1元。
据介绍,此次停车费调整主要针对的是一级区域内的道路停车点(带)和地面停车场,其中,道路停车点(带)首小时内的收费由6元提高到8元,超过1小时后,每半小时由4元提高到5元;地面停车场首小时内的收费由5元提高到6元,超过1小时后,每半小时由3元提高到4元。
停车费调整后,市区政府公共停车场(点)免费临时停车时间有所延长,即地面停车场(点)在15分钟以内、地下停车场30分钟以内临时停车可免费。张家港新闻 (张家港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