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女凌晨酒吧门口“起舞” 网络传言“裸女”已自杀身亡
5月22日凌晨,一裸女出现在湖滨南路某酒吧门口“起舞”,引路人疯狂拍照,上传网络。昨天一大早,网络上四处有人传言,说“裸女”已于前天晚上自杀身亡。
昨天,警方辟谣,“裸女”安然无恙,因为在公共场合裸露身体,她被做出拘留7天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昨天导报记者获悉,对于这一结果,她并没有做出太大反应。
另据了解,其自称此前是在泉州晋江一家夜场上班。
起因 找不到手机起口角
据了解,裸女姓肖,重庆人,事发时,她才刚到厦门三天。
21日晚上,她一个人到酒吧消费。其间,她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要求查看监控。酒吧保安带其去查看监控,但她没有看到自己想要的画面,便离开了酒吧,到外面散步透气。
走了一会儿,肖某又回到酒吧。此时,她原来所坐的位置已经被其他人占据,肖某想坐到吧台的桌子上,被保安和工作人员拦下。“当场,她就想脱衣服。”酒吧一位负责人回忆。
保安将肖某“请”到了门口,紧接着,出现了网传的裸露一幕。经警方进一步确认,裸露的前后时间并没有网络所言的30多分钟,而是七八分钟。刚开始,肖某拒绝别人为其递上的衣服。
在“裸演”的最后,酒吧女保安实在看不下去,从别的地方拿了一套衣服给她,她没有拒绝。
心态 裸照疯传她很平静
知情人士介绍,22日晚上8点多,肖某又找到了酒吧,此时公安局治安支队、 派出所等调查人员已经到场,酒吧已帮肖某找到了手机。
“她当时说,不好意思,时间来不及,要不然会把衣服洗一洗再带过来。”酒吧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旁听了肖某所说的一段话。随后,肖某被 派出所带回所里做笔录。
昨天早上网络传言,“裸女”自杀身亡,自杀时间是22日晚上8:36。警方辟谣称,实际上,这个时间段肖某正在派出所接受调查,笔录一直做到前天深夜。
一位民警介绍,对于网络上到处是她的裸照一事,肖某表现很平静,只是淡淡地应了一句:“知道。”对于脱光衣服的原因,肖某坚称,是因为和酒吧保安发生口角,心情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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