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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电动自行车致人死亡 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张家港新闻 2013/3/18 14:46:24 746次 返回资讯
摘要 18日,浙江省宁波奉化法院判处了一起特别的“酒驾”案,被告人孙某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致人死亡,被判处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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