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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规定用工单位临时工不得超10% 受工伤用工单位要担责

张家港新闻 2013/8/8 11:04:38 828次 返回资讯
摘要昨天,人社部就《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提出用工单位在辅助性岗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同时,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的,用工单位不仅要协助调查处理,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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