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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公办教师工资的50%

张家港新闻 2015/3/27 16:15:49 1795次 返回资讯
摘要 昨天,2015年全市教育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暨加快民办教育发展推进会举行,会上发布了《关于加快全市民办教育发展意见》(下称《意见》)。根据这个文件,我市将对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在税费减免、财政奖补、教师待遇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的扶持政策。文件明确民办学校教师工资不低于同类公办学校教师平均工资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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