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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闲置土地监管 超一年不开发可收回使用权

楼市动态 2015/10/19 9:17:04 1434次 返回资讯
摘要企业“拿”了地却迟迟不开发,近年来,这样的囤地行为屡有出现。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开发、已动工但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不足三分之一并且中止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都可认定为闲置土地。因土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可征缴土地闲置费或收回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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