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港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港房产
2020/11/19 13: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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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我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以下简称农房)登记颁证工作,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19〕96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