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丰镇金陵小区31幢套房及自行车库、海丰路354号356号360号362号364号可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通告
张家港房产
2021/1/3 10: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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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期,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已向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南丰镇金陵小区31幢套房及自行车库、海丰路354号356号360号362号364号共计6幢房屋的动迁房的不动产首次登记,窗口已核验通过,并向南丰镇人民政府核发了不动产单元首次登记信息表及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相关业主可至南丰镇人民政府领取相关办证材料后至不动产登记部门申办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