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评论

好消息!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

张家港新闻 2021/11/24 11:26:38 561次 返回资讯
摘要 据介绍,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符合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留存邮寄信息及联系方式并提交办理材料原件,主要包括: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新生儿父或母《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网友评论(共0条)

非常抱歉,暂无审核通过的评论!
猜你喜欢的小区
香山麓院
香山麓院 12680元/平方

现房 本月关注5868次

丽景华都丽园
丽景华都丽园 13033元/平方

现房 本月关注3031次

猜你喜欢的新房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