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捍卫自尊持刀砍人 置法律于不顾道德修养缺失
11月3日上午,株洲女子周婷坐在面包车上,突然有个环卫工人冲上来,拿着刀朝周婷老公身上砍去。她下意识护住老公胸口,结果手指挨了一下,左手中指断了一截,右手臂流血不止,老公的手臂、臀部也各中一刀。
近期频频发生路人与环卫工发生争吵的事件,有的用语言中伤环卫工,有的用行动攻击环卫工,环卫工受侮辱事件一度引起炒作,环卫工成为弱势群体。环卫工刀砍丢垃圾者事件,还是少见的。对此笔者感到震惊,湖北环卫工为了捍卫所谓的“自尊”,竟然置法律于不顾,置文明道德于不顾,拿起菜刀砍伤行人。
社会道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现代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人们相互之间交往日益频繁,因此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和高尚的社会文明,对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具有突出的作用。社会道德是每个人应该具备的基本修养,这位株洲女子及其老公,随意乱丢垃圾,是对环卫工人职业的一种蔑视,是对环卫工劳动成果的一种践踏,凸显其社会道德的缺失,应该受到社会及民众的谴责。环卫工人可以责怪、批评,但湖北这位环卫工人所表现的过激行为,触犯了法律,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我扫得干干净净,起码要尊重一下吧!”环卫工的思想意识没有错,但行为偏激。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格是平等的,人类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每个职业都有其存在的社会价值。环卫工人,被称为“城市的美容师”,由于他们的起早贪黑的辛勤工作,给我们创造了美好的环境。他们值得尊敬。但是再高尚的职业也要遵守法律,也没有随意伤人的特权。环卫工的行为不是在捍卫“自尊”,而是在扭曲“自尊”,他要为这种不正常的心理付出相应的代价。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笔者希望人们在注重提高自己物质生活的同时,不要丢了道德修养,彼此尊重,相互理解,构建和谐的社会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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