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行土地供应全程监管 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发布通知,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实行土地供应全程监管,定期公布土地的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用地等情况,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据介绍,我省正处于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的加快发展期,用地需求呈刚性增长。对此,我省将实行有保有控的产业用地政策,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环保、医疗卫生和现代服务业用地,合理安排重点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新产业、新工艺、新产品项目用地。同时,控制资源消耗高、环境危害大、产能过剩、土地利用强度低、投入产出效益差的项目用地。
同时,我省将对土地供应总量、布局、结构、价格和开发利用情况实行全面监管,定期公布土地的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用地等情况,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批而未供”的土地,即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手续已经办理并获批,但迟迟没有供应出去的土地。“供而未用”的土地,即已经供应出去,但拿地单位迟迟没有动工的建设用地。这些情况会导致大量土地资源长年处于“晒太阳”状态,无法得到有效利用。
此外,我省对城市居民的经济适用房、农村居民的拆迁安置房建设,将鼓励支持建造多层、高层公寓房,集中安置城市居民和被征地拆迁农民。实行优先发展产业的地价政策,省政府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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