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海事局对“航工”某轮擅自调整锚位施工进行行政处罚
近日,张家港海事局对“航工”某轮擅自调整锚位施工作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这次张家港海事局近年来首次对此类违法行为查处。
去年12月底,“航工”某轮在为张家港长江国际2号泊位进行打桩作业时,发现施工现场风力增强,船舶晃动明显,已无法满足正常打桩作业要求。在未经海事部门许可情况下,该船擅自调整船尾抛锚位置,调整后,尾锚距码头前沿达185米,远远超出了海事部门批准的85米要求,水下横穿的锚缆占用了80%左右航道宽度,严重影响了通航环境。该船调整锚位后也没有向张家港海事局VTS中心报告。当天晚上9点多,吃水达10.4米的超大型船舶“运来19”轮上行至该水域时,与该船尾部锚缆发生碰刮,将整根锚缆刮入江中,所幸未发生其他事故险情。
由于该违法行为性质严重,一旦小型船舶与此锚缆发生碰刮,很有可能造成船舶倾覆等重大事故险情,张家港海事局对该船违章行为立即展开调查,并依法对该船实施了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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