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0日开始港城大道镜湖段停车实收费管理
为改善港城大道镜湖段停车秩序,提高泊位周转率,经物价局备案核准,自2013年12月20日开始,城管部门将对该路段实施停车收费管理。
按照张价费【2012】47号文件标准,镜湖段参照二级区域道路收费标准执行,临时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免费,首小时内5元,首小时后3元/半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车辆连续停放24小时内的,最高收费50元/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标准重新计费。此外,早上8点以前晨练的市民免收停车费,届时请广大市民予以支持配合。
86万元
10小时前220万元
11小时前195万元
5小时前220万元
2小时前100万元
5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