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0.28元/m 并加入阶梯价格
继居民用电实行阶梯价格之后,如今,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也要加入“阶梯价格大军”。今年10月31日,市物价局举行了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经市政府同意及省物价局苏价工(2013)430号文件批准,市物价局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价格由2.2元调整为2.48元,并试行阶梯气价,每户每月用气50立方米及以内为第一阶梯,涵盖99%的家庭。
原因:进价累计调高0.31元,零售价始终没变
2012年4月26日,江苏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落实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要求,“民用天然气价格还未疏导的地区,要抓紧制定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在履行价格听证等必要程序后,根据本地实际择机出台。”
据介绍,目前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与其他能源相比偏低,按同等热值计算,仅为液化气的43%、电力的41.7%。2005年我市开通天然气以来,销售价格一直不变,但上游价格已先后3次上调,累计调高0.31元/立方米。
内容:基本气价上调0.28元/m3,试行阶梯价
调整基本气价。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每立方米到户价格由2.20元调整为2.48元,上调0.28元,幅度12.7%。
试行阶梯气价。居民用户每户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内(含600立方米)为第一档,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48元;每户年用气量超过600立方米的部分为第二档,超过部分的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1元;对户籍人口4人(含4人)以上的居民用户,每增加1人,第一档相应增加60立方米年用气量基数。
原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学校、福利院、养老院等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为2.48元,不实行阶梯式气价政策。
同时,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将建立联动机制。是指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调整与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动实行联动。当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动(包括上调和下调,下同),累计变动幅度达到5%时,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同向、同幅度调整。联动时机出现后,要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居民的承受力,综合各种实际因素,根据市政府要求,启动联动机制。为保持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基本稳定,控制价格调整频率,价格联动调整周期不低于一年。在同一年度内如遇有二次以上上游价格变动,未联动调整的金额累计到下一年度联动调整。
影响:99%家庭月平均支出增加5.4元
调价后对居民用户的影响如何呢?据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后,我市约99%的家庭月用气量在第一阶梯内。据测算,使用管道天然气的用户,目前户均每月使用19.3立方米,按照每立方米上调0.28元测算,平均每户每月增支5.4元,每年增支64.8元。
优惠:对于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管道天然气用户,每户每年补贴60立方米用气量。对低保家庭的用气补贴,由港华燃气公司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册结算。
天然气是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变动涉及千家万户,市物价局要求相关燃气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相关执行细则,切实落实低收入家庭优惠政策,加强沟通与协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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