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张家港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180元
日前,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2013年张家港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180元。这是我市首次发布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据国家统计局张家港调查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方案规定,居民收入不再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而是发布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全体居民收入数据与原有的城乡居民收入数据相比,主要体现三大变化:一是调查样本范围扩大。新方案中,将城乡结合部划入城镇范围,原方案只部分放在农村范围计算纯收入。二是城乡调查口径统一。城镇和农村统一计算可支配收入,“纯收入”一词将成为历史。三是外出农民工从户籍所在地调查改为居住所在地调查。新方案调查的是常住人口,外出农民工在居住地满半年即作为当地常住人口,以前按户籍统计收入,将这部分农民工仍当作农民,现在则视为城市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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