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与房价死磕式调控无效 炒房不是导致高房价主要原因
温州政府申请调整限购令、闽版《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在媒体盛传,“吹皱一池春水”。
这些传闻并非空穴来风,地方政府出手救楼市应该是大势所趋。
1、政策、理论环境
尽管上述消息都没有得到最后证实,俗话说无风不起浪,地方政府出手救楼市的环境已经基本具备了。
调控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是无可辩驳的事实,N次南墙终回头,中央修正了调控思路。住建部不再进行那有名无实的每年与地方政府签订控制价格军令状,并且提出了分类调控的设想,给了地方自主管理楼市的理论、舆论空间。作为具有明显区域性特点的楼市,本就不应该由中央进行一刀切式管理,社会批评楼市管理“北京上海有病全国吃药”已经有很长时间了。也许,过去调控过分依赖了行政式横蛮管理,才忽略了市场更需要、更有效的货币、利率、资源配置机制等间接手段,才让楼市调控那么用尽蛮力化归乌有。
调控无效原因之一是缺乏基础平台----没有住宅经济总体模式,各地楼市仍然处于用房地产拉动经济的战略惯性中,导致了调控基本处于没有具体目标的窘境,只是与房价死磕,磕得谁人伤痕累累。
在这样的管理背景下,尽管提出了分类调控思想,但很难有可操作方案。所以,目前的状况只是给地方出手救楼市提供了理论空间而已,触碰的只能是限购令等旧办法。
2、房地产的强度仍然让楼市对地方经济发展有很现实的意义
长期以来,社会弥漫着对楼市不切实际的批判,认为房地产绑架了中国、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是个错误,这样的认知也许源于高房价侵害了人们的情感。
家电业也曾扮演过支柱产业角色,现在还有人想赋予家电这样的地位吗?它已经失去了当初全民消费热那样的客观背景。中国正处于城市化上升期,作为表象的房地产热是客观进程,资源过度聚集在城市强化了房地产的作用,土地收益和GDP贡献提供了十足的动力,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不是单纯人的主管愿望与作为。
没有操作好房地产支柱产业这个命题是另外的问题,这并不影响客观世界赋予房地产的历史进程中的作用。
正是因为房地产仍然拥有这样的自身经济强度,才让地方政府仍然看中房地产而不是家电,其中的驱动很难“禁”。
3、经济不景气给了地方政府出手救楼市较大的反作用力
限购令出台没多久,就有佛山、海口等城市“蠢蠢欲动”妄图撬开限购令一条缝,当时大有“猫捉老鼠”此起彼伏的态势。只是2012年春节后楼市复苏,让突破限购令失去了意义,才让限购令想的有“尊严”,中央打压并没有想象的那样大。
如今,中国经济再次陷入不景气,楼市的拉动作用再次显得重要,经济压力让地方政府很容易产生较大的“越轨”冲动,经济低迷的压力中央也有。
4、限购令缺乏公义性
房价具有客观性,但整个社会更相信人的力量、更相信政府无所不能,这是调控变成与房价死磕的社会哲学背景。
也许,正是因为管了一个管不了的事情(直接管不了,但间接方式可以消除导致楼市高房价的原因,从而逼迫房价不那么高,如解决体制上忽略农业、资源过度聚集城市的体制、多发货币等等),不可能获得想要的结果,反而让楼市出现“越调越高”的被动,因为社会的哲学基础,我们不去反思楼市调控的价值观错误、手段荒谬,反而是让手段越来越生猛,与“中国抗生素泛滥”很相像。
突破一个规定也需要规定本身有逆规律性漏洞,就像文革时期割资本主义尾巴仍然出现“黑市”的道理一样。
限购令不是与市场经济机制匹配的手段,反而是体制弊病的具体表象。
限购令出台当初明确一年期限,到期后黑不提白不提闷头延长没有说法,这是公共管理很不应该的表现。
5、地方利益应该得到尊重
房地产的不可移动性(不动产)让楼市具有了区域性市场的特点,每个城市的楼市都与其社会经济发展状态匹配,每个城市对于限购令也有与自己利益匹配的态度,而且中国是个发展极端不均衡的社会。相信北京上海等超级城市对限购令是一种利益与态度,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的城市对限购令是另外一种利益与态度。
具有独立利益与意志的主体,其独立的利益与意志必须得到充分尊重是规律,如果被忽略,其规则势必被有意无意反对是规律的第二季,正因如此才让“妥协”变得是褒义而非贬义,只有妥协才能收获多方认同的、可操作的规则。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个体没有独立利益与意志,中央完全可以采取全国一盘棋式的思路管控社会,服从大局的宣传因此变得有效。实行市场经济机制以后,社会个体收获了独立利益与意志,而楼市调控以全国一刀切方式,妄图阉割地方政府的独立利益与意志,如果遭遇抵制实属正常现象,在这样的背景下批评地方政府不听话没有意义。
6、限购令的效果
多年调控无效有什么启示吗?
如果2008年中央政府救市没有4万亿会是神马结果?
限购令后房价仍然上行是否说明了炒房不是导致高房价的主要原因?
多年与房价死磕式调控无效,是因为房价具有客观性,不是政府手中想怎么捏就怎么捏的橡皮泥。如果不同意这样的看法,试问2008、2011、2014在地方政府与开发商仍然不想降价的前提下,房价为什么出现波动下滑?
房价的客观性并非意味着不可改变性,完全可以通过对高房价的背景因素修订来改变,而调控无效就是因为对经济发展速度过快、资源过度聚集在大城市、货币超发、垄断土地等背景不动的前提下,妄图管控住房价,如果楼市真的听话了,也许一些我们更不愿意看到局面会出现,所谓万事都互相效力。
我觉得下面的问题特别有意义:在经济高涨、货币超发等背景下,拥有多种手段的中央政府死命控制房价的调控无效,那么、那么、那么,在经济低迷、货币紧缩的背景下,手段更单一的地方政府想保住房价的措施会多么有效?
多年调控实际上是扬汤止沸,在经济高涨、多发货币的背景下压制楼市(张家港楼盘 http://www.zjgzf.cn/newhouse/ )是螳臂挡车!同样,如果没有货币政策、经济发展过快的背景支持,让楼市的投资预期没有“那么好”,变动限购令不会对市场有太大影响,这是一个相当实际的动因。
结束语:如果让地方政府“老实听话”,除非再次出现2012年那样的背景----楼市复苏,让突破限购令等政策变得没有太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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