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残疾军人证》换领工作有序推进
2014年初,我市全面启动残疾军人证换发工作,经前期信息采集、初步审核、汇总报送和上级部门审核等工作,目前,新版《残疾军人证》已陆续发放,全市409名残疾军人可凭旧证换领新《残疾军人证》。
相比旧残疾军人证件,新版《残疾军人证》编号变更为9位,前2位为汉字,第一位为各省简称,第二位为伤残人员类别,第三位增设了字母,字母代表地市,后6位无须手工输入,由《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按编号规则自动生成。此外,新版《残疾军人证》增设防伪标识,封底附电子芯片,记录了残疾军人身份信息。
符合换证条件的残疾军人可凭旧证向户籍所在地区镇民政办咨询,尽快换领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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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