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炸裂炸伤索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帮忙
“就这么‘嘭’的一声,我妈的脸就被炸伤了,想想真是后怕。”日前,市民王先生向市消保委开发区分会投诉,啤酒瓶突然炸裂,导致自己母亲脸部及身体多处受伤。
王先生经营着一家杂货店,最近向塘市某商行进货,其中有某品牌啤酒15箱共计360元。进货当晚,王先生的母亲准备将一箱啤酒放进冷柜,在打开纸箱准备拿酒时,酒瓶突然爆炸。王母的嘴唇被炸伤,脸和手均被划伤。
事故发生后,王先生与厂家取得联系,要求支付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及货物损失费用。但厂家只愿承担王先生母亲的医药费,拒绝赔偿其他损失。双方协商不成,王先生只得向消保委投诉,要求厂家赔偿。
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厂家相关负责人进行劝导和说服教育。厂家相关负责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与王先生达成调解协议,同意支付王先生母亲全部医疗费用并赔偿人民币600元及啤酒5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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