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启动第四届“法治文化月”
12月3号下午,我市举行第四届“法治文化月”启动暨乐余镇平安法治文化广场启用仪式。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金龙出席活动。
自2011年“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市每年12月都借助“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月”启动。今年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依法治国问题,讨论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依法治国方略在方法路径层面做出了具体阐述,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的总目标、五大体系和六大任务,明确要求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并提出了,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因此,今年的第四届“法治文化月”意义更加特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第四届“法治文化月”活动将在全市各镇、各单位同步开展,通过组织宪法知识有奖竞答、法律知识竞猜、领导干部法治主题讲座、微博和微信有奖转发、广场法律咨询等53个活动项目,造大普法声势,提升普法效果。
乐余镇平安法治文化广场今年8月动工,围绕平安、法治、道德、廉政、禁毒、反邪教等主题,通过设置主题雕塑、开辟说法区、展示3部基础法和12部常用法律、陈述古代执法故事等多种表现形式传递法治理念,增强平安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启动仪式上,相关领导为青年律师讲师团授旗并向各镇区赠送《人生法迹》普法教育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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