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核发2015年度普通货运车辆市区通行证的公告
围绕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按照市区货运车辆通行证管理制度要求,交警大队将于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申领市区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进行审核,请车主于上述时间带好相关资料到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办理申请,核发2015年度《普通货运车辆市区通行证》。
1.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2.车辆单位营业执照、车主身份证、房产证及专用停车泊位证明;
3.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副本;
4.车辆交强险复印件;
5.填写《普通货运车辆市区通行证》审批表(加盖印章或签名)。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78万元
4小时前168万元
2小时前738万元
58分钟前68万元
7小时前850万元
37分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