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新闻

今天起实施电子警察记录违法绑定记分的新政策

张家港新闻 2015/1/1 12:08:27 1231次 0条点评
摘要 以往,电子警察抓拍到违法行为对车主只罚款不计分,但是从2015年的1月1号起我市范围内将实施电子警察记录违法绑定记分的新政策。换句话说,就是不但要罚款,违法人的驾驶证还要被记分。

   以往,电子警察抓拍到违法行为对车主只罚款不计分,但是从2015年的1月1号起我市范围内将实施电子警察记录违法绑定记分的新政策。换句话说,就是不但要罚款,违法人的驾驶证还要被记分。

 

  从2015年1月1号起,我市范围内将实施电子警察记录违法绑定记分的新政策,新政策规定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闯单行道、超速行驶等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在实施罚款的同时,对机动车驾驶员一律予以记分。市交警大队副教导员王继军介绍说,新规定实施后,我市电子警察抓拍道路违法行为时,主要将对七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其中:闯红灯罚款200元,记6分;不按车道行驶罚款100元,记2分;闯单行道罚款100元,记3分;不带安全带罚款50元,记2分;超速最高可以记12分;“原来的话我们对电子抓拍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只是罚款,不计分。只是我们交警现场查究过程中查处的现场违法行为我们是即罚款又记分的。但是从1月1号起不管是交警现场查处的,还是电子警察抓拍到的,全部要罚款和记分的。”

  对于市民反映的,今年电子警察拍到的违法行为,明年去处理要不要记分的问题,市交警大队副教导员王继军进行了解释。“对于2014年12月31号前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仍只罚款,不计分的规定实施,2015年1月1号以后的按照新的办法实施。因此,提醒广大驾驶员,车主不必扎堆去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到交警部门处理各类违章时,需要车主带好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如果车主把车辆外借给他人之后车辆有违法行为,被抓拍到的话,车主需带着借用人一起去处理,如果不与借用人一起处理,将记车主的分。

  此外,王继军表示,现在手机微信、网络上出现了很多版本的2015年交通新规,市民真假难辨。他提醒市民,想要了解我市2015年交通新规,可以登录到张家港交警官方微博和张家港市交巡警官方微信平台上查询,或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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