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网页弹窗广告标明关闭标志
网页弹窗广告一直是我们习以为常又无可奈何的一个问题。近日,《广告法》修订草案就明确提出,互联网页面的应当标明关闭标志。草案公布后,很快引起了市民的关注。
市民小周在我市一家企业从事文秘工作,她告诉记者只要打开网页,时不时都会有网页会跳出来,关闭标志很难找到,稍不留神就点成了播放广告,很让人反感。“打开一些资料、看一些小说,它老是有小广告弹出来,就会很卡电脑,然后有可能还会死机。”“比如说我打开视频网站的时候,会弹出好多一长条的,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的广告,也不敢点开,我点开过电脑中过病毒。”
记者了解到,一些网站设置弹窗广告也是无奈之举,由于网站成本低,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广告为主。也就是说广告的浏览量决定了他们的收入。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广告行为的规范,此次修改的《广告法》草案明确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这就明确了网络媒体也要遵守其他媒体广告的“游戏规则”。
国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陶宛诗:“互联网的经营者在互联网上弹出这些广告页面,它其实是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同时它也影响了消息费的正常消费,那么这一次新的《广告法》的修订,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目前,《广告法》修订草案已经进行了二次审议,内容还涉及医疗类广告、烟草广告、未
299万元
4小时前488万元
2小时前135万元
1小时前129万元
2小时前198万元
202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