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全面启动杂船整治专项行动
为保障全市防洪安全,改善河道环境,维护水域秩序,日前,我市全面启动杂船整治专项行动。
今年3月初,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河道杂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计划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对全市河道内杂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杂船整治取得实效,市政府印发了《张家港市河道杂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整治时限。根据分工,沉没、废弃船只的处置,由市水利局、各区镇分别组织力量实施;收废、经营、居住等闲杂船只的整治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以各区镇政府(管委会)为主体,市城管、宣传、教育、公安、监察、财政、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配合处置。对于船主愿意协议处置的杂船,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确认后,由属地政府与船主签订收购协议,集中粉碎后进行资源化利用;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驶离且不同意收购的杂船,由属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强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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