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救护车4月1日起将执行单程计费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苏州市救护收费新规出炉,4月1日起,我市救护车将执行单程计费,院前医疗急救用车5公里内收费40元。
据了解,新的救护收费项目及标准规定:院前医疗急救用车,是指在我市急救范围内用车,起步价为40元/5公里,超过5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4元(增加≤0.5公里的,不计费;增加>0.5公里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费);非院前医疗急救用车,是指跨越急救范围地段用车或用于接送、转运伤病员,10元/公里;院前危急重症抢救,是指院前医务人员对危急重症患者的现场抢救,90元/次,含出诊、诊查、治疗等内容。因患者病情需要,提供心脏电除颤术、心肺复苏术等服务项目的,按规定收费;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当时不得收费,事后视突发公共事件性质按相关规定执行。
新规还规范了救护收费管理要求。其中,救护收费服务项目由省统一立项,各急救机构不得自行设立项目,分解收费。急救机构按照规定的项目及标准收费,实行费用结算清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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