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镇港城大道LNG、L-CNG加气站》进行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现对江苏金宏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大新镇港城大道LNG、L-CNG加气站》进行批前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监督和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现对江苏金宏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大新镇港城大道LNG、L-CNG加气站》进行批前公示,公示具体内容为:总平面图、鸟瞰图。
公示时间为10天(2015年5月14日——2015年5月23日),凡于本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向张家港市规划局或大新镇人民政府反映(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产权证明)。
特此公示
张家港市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2-56998709
大新镇人民政府
连线电话:0512-58115650
128.8万元
1小时前125万元
1小时前128万元
5小时前268万元
2小时前175万元
17分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