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考、高考期间进一步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在中考、高考期间进一步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考、高考即将来临,为防止和减少环境噪声扰民,保证在中考、高考期间有个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我市中考、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考、高考期间自5月23日起至6月19日,除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外,采取以下措施:
1.市区及各镇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地一律停止夜间施工作业(昼间施工时间为6:00-20:00);
2.严格控制各类文化娱乐场所音响设施的音量,禁止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和干扰学生学习、休息;
3.严格控制工业噪声和其他各类社会生活噪声,边界噪声超过标准和干扰学生学习、休息的一律停产或暂停营业;
4.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喇叭广播;
5.防止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
6.严格控制机动车(船)喇叭噪声扰民;
7.6月7、8、9日和6月17、18、19日六天时间内,考场及考生住宿地周围半径100米的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全天一律禁止施工。
二、各单位接到通知以后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加强本系统、本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杜绝各类噪声污染扰民现象的发生。
三、各镇(区)环保办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将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
举报电话:市环保局:12369(全天)、58675703(夜间)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2319(全天)
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
张家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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