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7月1日起将再度提高孤儿养育标准
为切实维护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孤残儿童健康成长,从7月1日起,我市将再度提高孤儿养育标准。
据了解,市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760元提高至192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120元提高至1340元。目前,我市共有孤儿92名,其中在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孤儿76名,社会散居孤儿1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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