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各类公共场所要普遍开展控烟活动
控烟工作是关乎生命与健康的一项重大工程,是所能采取的最为有效的疾病预防手段,也是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复评的重要内容。按照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工委、市城乡环境卫生指导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类公共场所要普遍开展控烟活动。在世界无烟日来临之际,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认真学习控烟知识,提高对主动吸烟、被动吸烟危害的认识,树立“远离烟草”的健康意识。
二、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控烟的相关规定,做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吸游烟。
三、争做控烟志愿者和监督员,积极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相关知识,及时劝阻公共场所吸烟行为。
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爱卫、教育、卫生、交通运输、公安、食品药品监管、文化、体育等各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履行对学校、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
五、加强单位内部控烟监督和巡查,落实“三有三无”的控烟标准,即:有禁烟标识、有禁烟制度、有人管理;无吸烟现象、无烟灰缸等烟具、无烟头。
六、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医务工作者要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自觉维护公共场所无烟环境,争做控烟模范。
广大市民朋友,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是一项社会公德,更是现代文明的体现。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拒绝吸烟!为我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进一步营造健康、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张家港市城乡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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