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农产品商标600余件
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截至6月底,我市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达652户,注册资本12.09亿元。
今年以来,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通过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推行“先照后证”登记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经营范围登记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门槛。同时,精简登记流程,实施“申请在先、受理在先、核准在先”的一站式服务和“谁受理,谁核准”的一人核审制,以及在登记窗口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提供办照引导,实现近距离、零收费、无障碍服务。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3户、新增注册资本1853万元。
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自主品牌和办理注册商标,进一步提升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引导建立自主品牌。积极开展“一社一品牌”、“一镇一特色”活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朝多元化、规模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引导和鼓励注册人根据各乡镇资源优势、区域特色,合理确定行业门类和确定经营范围。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了农场的大米、乐余和凤凰的水蜜桃、锦丰的蔬菜等特色产业。另一方面,引导商标兴农。紧紧围绕本地特色农产品,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商标富农、品牌兴社”发展战略,大力培育、发展农产品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争创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鼓励引导大中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注册商标,走品牌经营之路,提高自身市场价值和竞争力。截至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农产品商标600余件,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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