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南丰镇泗兴佳苑安置小区四期方案调整
根据南丰镇人民政府申请,拟对泗兴佳苑安置小区四期进行方案调整。为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监督和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现对该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具体内容为:调整后方案总平面图、鸟瞰图。
总平面图
鸟瞰图
公示时间为10天(2015年9月29日——2015年10月08日),凡与本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向张家港市规划局或南丰镇人民政府反映(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产权证明)。
特此公示
张家港市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2-56998709
南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12-58901591
388万元
2小时前170万元
3小时前1588万元
2小时前108万元
22小时前128.8万元
1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