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个饭还得支付空气净化费?这种霸王条例太坑了吧
近日,一市民致电市价格举报中心,称在我市某餐馆就餐时被收取了1元的空气净化费,收费前无任何提示,认为该餐厅乱收费,希望物价部门查处。
接到市民投诉后,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迅速派员展开调查。经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原来,该餐厅为优化用餐环境,购置了空气净化器净化餐厅空气,但是为了弥补设备及运营费用,自作主张在餐费之外另加收1元/位的空气净化费。
空气是人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消费者到餐厅用餐必然需要呼吸,而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是餐饮企业应尽的义务,消费者未提出需要购买“净化空气”的要求就不得将“净化空气”作为商品出售。
物价部门根据《苏州市场价格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对该商品或者服务必不可少的附随商品或者附随服务,不得要求消费者另行支付价款或者费用”的规定,向该餐厅开出行政警示书,责令其7天内自行整改,再遇同类问题一并从重处罚。
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该餐厅对相关价格政策了解甚少,认为提供了服务就可以收费,因此,在社会面普及价格政策宣传十分必要。市价格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执行政府定价的事项少了,很多价格都是由市场自主定价,如何规范市场的价格行为成为了价格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为规范商家价格行为,市物价局依托该餐厅所在购物广场,逐家上门向经营者发放价格政策宣传手册,指导明码标价,同时会同各区镇价格监督服务站对各区镇、3个大型购物广场的商家和餐饮行业进行了明码标价工作的检查规范。希望广大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价格维权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维护自己的合法价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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