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近500家重点排污企业学习新环保法律法规
1月12日上午,我市举行重点排污企业环保法律法规警示教育大会,全市近500家重点排污企业负责人齐聚一堂,集中学习最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副市长黄亚平参加活动。
警示教育大会上,常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根发,结合环保办案实例,对最新的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重点讲解了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据介绍,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新环保法通过后修改的第一部单项法。常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根发:“它进一步加大了对大气污染的处罚的力度,不仅在罚款上上不封顶,可以按日连续计罚,还可以按照有关的倍数进行罚款。另外在源头的防控上,也进行了很大的调整,比如讲对烟煤使用企业的限制,对十吨以下锅炉使用的报废。”
案例警示,加上专家讲解,让与会企业家收获颇丰。不少企业家表示,这样的会议形式十分生动,他们会时刻牢记这些案例,并引以为戒,把环保要求真正落实到企业的生产管理过程当中。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善良:“守法是最基本的底线,企业每个人都要守法。我们沙钢一直很重视环保方面的守法教育,我们邀请了苏州有关专家进行了普法教育。我们准备春节以前还要组织一次普法教育,让大家知法懂法守法。”
佐敦涂料张家港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经理王竹升:“我们一直把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发展一个最基本的要求,早在2010年我们就把VOC的治理作为我们一个重中之重,投巨资引入了VOC的焚烧设备,治理大气排放的污染物。我们也会不断去探索发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提高环保上管理的力度。”
环保警示教育大会上,我市环保部门还通过发放“环保百事通”、公开信,编发法律法规汇编等形式,向社会和企业传递环保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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