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下月起 不达标的机动车一律不予注册登记
从今年4月1日起,张家港将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达不到国五标准的机动车在我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一律不予注册登记。
具体要求如下↓↓
自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准备购买新车的市民可以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查询达到国五标准的车型;
需要从外省市转入车辆的市民,可在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机动车排污防控中心”栏目下查阅(网址:http://www.szhbj.gov.cn/hbj/fwpk/)具体转入流程。
小编提醒市民,购买新车时要提高环保意识,购买国五排放标准车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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