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各区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设定 确保各项年度任务落地、落实
环境保护事关民生福祉。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2016年度各区镇、各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计划,日前已正式制定。今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基本目标是:细颗粒物(PM 2.5)年均浓度比 2013年下降13%, 即在2013年69微克/立方米的基础上,下降到 60微克/立方米。
各区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基本目标,比照全市目标进行考核,必须确保细颗粒物(PM 2.5)年均浓度比 2013 年下降13%,力争下降20%。
为了达到既定目标,专项治理将成为今年环境保护工作的常态。根据任务计划,各区镇、有关部门将对重污染行业、扬尘、机动车排放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环节,持续进行整治,确保各项年度任务落地、落实。
同时,各区镇、有关部门将积极开展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行业和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废气达标专项整治,超标排放的,实施限期治理和严厉处罚;开展建筑施工扬尘和渣土车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管控措施,严查渣土车倾倒、抛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行为。根据我市码头堆场扬尘整治方案,实施限期整改和工程治理;严控机动车排气污染,严查黄标车闯禁区、车辆冒黑烟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据介绍,市大气办将对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和工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考核,作为各区镇政府领导年度生态责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年度工作任务脱幅严重的区镇,市监察部门将约谈主要领导。
从监测数据看,“十二五”期间,我市环境空气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大气二氧化硫浓度、酸雨频率稳中有降,细颗粒物(PM 2.5)年均浓度连续2年好转。特别是在去年,市环保部门重拳出击、铁腕执法,结合“新环保法”的实施,组织实施环保“百日行动”,围绕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综合整治、固废综合治理及环保执法检查4个方面,强化与公安、检察、法院互动的司法联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主体。2015年,细颗粒物(PM 2.5)年均浓度比2013年(有记录以来)下降13.85%以上,环境空气优良天数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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