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版商业车险费率即将实施 连续3年没有赔款的将享受保费6折优惠
5月16日下午,记者从江苏保险业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新闻通气会获悉,江苏作为第三批改革新区,将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商业车险改革配套工作。按照全省统一方案,我市新版商业车险费率准备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钱建平告诉记者,车险费改后,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此次改革,着力维护保险消费者切身利益;促进保险公司自主开发创新条款的权利、促进产险业转型升级、促进保险行业良性竞争模式;引导消费者注重文明交通出行及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钱建平说,改革的核心是把商业车险产品的制定权交给行业,把产品的选择权交给消费者,扩大保险责任、减少免责事由,提高安全行驶状况与保费增减的关联程度,形成市场化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
据介绍,与以往商业车险费率相比,新版商业车险费率安全出行情况对下年度保费影响增大,如果连续3年没有发生赔款的车辆将享受保费6折的优惠;反之,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的车辆,保费将上涨2倍。
此外,新版商业车险保障范围更加全面。新版条款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删减了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争议较大的“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等15项内容,体现了人性化原则,将大幅减少车险理赔纠纷,提高风险保障水平,使广大消费者实实在在获益。同时,车主可选择的保险产品种类更加丰富。行业示范条款分为综合型、基本型、高端型,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风险和需求自主选择。同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保险公司自行拟定创新条款。
钱建平表示,改革方案更加强化保险公司对保险条款的尽责说明义务,要求保险公司承保时必须主动向消费者说明责任免除事项,解释易产生歧义的内容。新的行业示范条款将代位求偿全面纳入保险合同,理赔方式更加多样化。另外,改革还进一步精简了理赔资料,理赔服务更加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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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