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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7月5日起父母赠给孩子房子不用交公证费了!

3 2016/7/15 9:51:31 729次 0条点评
摘要7月5日,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通知》要求,《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已不再适用,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予以废止,自7月5日起不再执行。

   

      神马!父母赠给孩子房子还要公证!公证还要收费?

      没有错,这项“强制公证”规定颁布于1991年,已经适用了25年。

      但是,现在,这项规定的做法已经作废,国家司法部说的,可以省下一大笔钱了呢!!

      7月5日,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通知》要求,《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已不再适用,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予以废止,自7月5日起不再执行。(张家港房产

      这3种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已无须公证:

      1.继承房产。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商继承和诉讼继承。

      2.赠与房产。

      3.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事宜。

      以前办理房屋继承

      费用=公证费+房屋评估费

      以100平的房子为例,可能需要6000元!

      新政策出台后,市民可省下这笔费用了。

      6000元怎么算的?

      1、继承权公证,一般公证机构要收取房屋价值1%—3%的公证费(各地公证机构收费不一)

      2、公正机关还要求继承人办理评估手续,以便按房屋的价值收取的比例收取公证费。因而,公证办理继承至少要产生两笔额外的费用,即公证费+评估费。

      问:这项政策出台后,是不是所有的房产转移都不用公证了?

      律师建议:新政策出台后,房产赠与和继承是否办理公证,这成了个人的选择问题,相关部门不再硬性要求必须走这道程序。但从对自己财产负责任的角度讲,如出现以下几种情况,还是有必要办理公证:

      1。遗嘱继承。有多位法定继承人在,而被继承人想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其中一人或个别人时,如仅仅只有一份遗嘱,可能继承人之间还是有怀疑、有纠纷,因此办理遗嘱公证很有必要。

      2。遗赠。被继承人将自己的房子遗赠给他人,而非自己最亲近的人,为更好落实被继承人的意愿,最 好做公证遗赠。

      3。其他容易引起争议的情形。公证是由具有公信力的公证处在严格遵守公证申请人的意愿下完成的,具有相当法律效力,有着定纷止争的效果,所以申请人认为容易引起争议的,做公证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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