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丰镇年丰新村安置小区二期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南丰镇人民政府申请,拟对年丰新村安置小区二期进行方案调整。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监督和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现对该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具体内容为:调整前后方案总平面图。
公示时间为10天(2016年7月28日----2016年8月6日),凡与本建设项目有厉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向张家港市规划局或南丰镇人民政府反映(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产权证明)。(张家港南丰镇二手房)
特此公示
张家港市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2-56998709
南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12-58901591
128.8万元
10小时前125万元
10小时前128万元
14小时前268万元
8小时前175万元
6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