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 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月1日起,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也是从1994年增值税征收以来,小规模纳税人第一次可以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营改增后,单位住宿费列入可抵扣范围,住宿费专用发票的需求量激增。但按照之前政策规定,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的专用发票必须由税务机关代开,这给一些规模较小的酒店经营带来了不小影响。某快捷连锁酒店前厅经理施秋燕:“我们也遇到一些客人,因为单位是一般纳税人,他们在报销方面有特别要求,就是开出的票是增值税专用票,但是我们这边提供不了,这样的话也会损失一些客人。”
根据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文件,我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城市,从8月1日起,全市85家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市国税局一分局副局长范红兵:“希望列入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能够及时到我们税务机关,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发票核定手续,同时把自己的开票系统进行升级,在开具的范围上,要特别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给单位纳税人,而且开具的范围仅仅指的是住宿业内容。”
目前,市国税局已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电话通知等多种途径,确保试点范围内的住宿企业能够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接下来,市国税局还将加强对试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保障纳税人正确开具专用发票。同时,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数据分析比对,对试点纳税人的首月申报、报税进行跟踪提醒,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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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分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