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本月22日起,我市国地税将暂停大部分业务!
注意了!
2016年10月8日起,金税三期系统将在本市国、地税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新系统上线过渡期间(2016年9月22日18:00至10月8日8:30),除抄税、认证等外,暂停对外办理涉税业务。
暂停时间:
2016年9月22日18:00至10月8日8:30
暂停服务事项:
1、暂停服务的场所
(1)各办税服务厅
(2)政务中心办税窗口
(3)车管所车购税窗口
(4)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
(5)发票代开点
(6)各委托代征单位
2、暂停服务的系统
(1)电子税务局
(2)网上办税服务厅
(3)ARM自助办税服务终端
有哪些业务可以正常办理?
办税服务场所可正常办理的业务:
(1)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含自助),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的办税服务厅报送;
(2)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纳入税控系统的卷式发票)抄(报)税;
(3)出口退(免)税单证业务;
(4)咨询业务。
纳税人端可正常办理的业务:
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纳入税控系统的卷式发票)的自行开具、网上认证、抄(报)税功能及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使用。
除上述业务外,其他涉税业务暂停。
特别提醒
1、为保证税款及时入库,2016年9月21日18:00起暂停POS机缴税服务,10月8日8:30恢复正常服务;
2、为不影响及时退税,请出口企业在2016年9月15日前完成出口退(免)税申报;
3、金税三期上线后增值税申报将实行先报税后申报;
4、2016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顺延,调整为2016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
注意事项
1、请广大纳税人根据本公告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2016年9月22日(含当天)前尽早办理相关涉税(费)事项。
2、10月8日起,受办税高峰及系统磨合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出现办税场所拥堵、等候时间过长等情况,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涉税(费)事宜办理时间,尽量错峰办理。
3、上线期间,纳税人所有涉税(费)事宜,均通过税务网站、微信、短信、办税场所公告栏等正规途径和渠道告知。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若有疑问,可向主管税务机关、96888740及581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官方网站咨询。有关问题、意见及建议也可通过上述渠道向税务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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