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25个省市居民身份证都可在张家港办啦!
从9月1日起,江苏省进一步扩大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在原来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15个省市的基础上,新增北京、山西、黑龙江、广东、海南、湖北、云南、甘肃、宁夏、青海10个省区市。
这样一来,与江苏互相开通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增至25个。张家港属江苏省,同步执行。也就是说以后你的身份证在异地遗失,回家补办的麻烦就可以省去了!
以后补换身份证,
再也不用千里迢迢回老家啦!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按照“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的流程开展。
异地办证有什么条件呢?
1.属于上述25个省市的户籍人员。
2.在江苏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
3.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或丢失。
满足上述条件的居民,可持由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
申请人居住证丢失或未办理居住证的,凭居住地公安机关居住信息登记和居民身份证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大中专院校在校证明办理。
由于系统原因,暂不受理少数民族地区的双语、半双语居民身份证,暂不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
与此同时,江苏省户籍人员到上述25省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也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具体要求请关注当地公安机关宣传或公告。剩余省区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将待其具备网上审核签发条件和双方公安机关对接测试后再启动。
四种情形不能办理
1. 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
2. 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申请人历史相片,难以确认身份。
3. 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无法通过核验指纹信息确认身份。
4. 有不良信用记录。
以上四种情况,受理点民警将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异地办证如何收费?
根据有关规定,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每证40元。
不过在江苏办证有点“小优惠”。根据江苏省政府通知要求,江苏自2015年11月1日起,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收费标准统一降低为每证20元。
重要提醒: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是我市唯一外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受理点
办理地址:市区人民路101号 (市政府对面)
服务时间:周一到周六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512-56791206
168万元
4小时前310万元
4小时前50万元
10小时前155万元
4小时前299万元
4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