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百桥路东侧地块12月27日公开出让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张国土告字[2016]19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张地2011-A08-F-A号地块、张地2011-A08-F-B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张地2011-A08-F-A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泗杨路;西至空地;北至东横河。
张地2011-A08-F-B号地块的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泗杨路;西至百桥路;北至东横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单独申请。
三、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6年12月27日11时前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并告知所有申请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27日10时30分(工作日内),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27日10时30分(工作日内),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10时3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6年12月27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在申请截止时如只有一人报名者,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定于2016年12月19日9时至2016年12月28日16时在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挂牌;在申请截止时如有二人报名者,则采用竞买方式出让,竞买时间定于2016年12月27日14时30分开始;在申请截止时如有二人以上报名者,则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定于2016年12月27日14时30分开始,地点在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市国土资源局大楼一楼)。
七、本次出让土地价格为净地地价,不含行政规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及相关税费。
八、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8号(市国土资源局大楼203)联系电话:0512-5869330558171090(财务)联系人:包峥华梁云陈娟开户单位: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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