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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房售楼处四招忽悠买房人陷退款纠纷

张家港新闻 2011/8/20 11:49:17 1221次 0条点评
摘要

消费者遇售楼小姐四招“忽悠” 买房不成反陷退款纠纷。
    

消费者遇售楼小姐四招“忽悠” 买房不成反陷退款纠纷。
        手机短信显示,张家港市中心的某楼盘每平方米仅8000元左右,这让A女士有点心动。周末,A携子前往售楼处,正赶上楼盘开盘,全装修,设备也齐全,A欣然签下了一套房的预售合同,当即支付定金3万元。
  之后,她还看中了另一套房源,只是再买就是第三套房了,会碰到限购“障碍”。正在犹豫时,一旁的售楼小姐表示,只要你儿子是成人就可以买房了,就这么简单么?忽悠开始,一场纠纷也由此“埋下”。
忽悠一:
帮助出具收入证明
  第二天,售楼小姐来电,催促A女士尽快办理购房手续。A表示,“我儿子是在读的大三学生,没收入、没银行流水记录”,售楼小姐提出让A找朋友帮忙开一张,A说做不到。此时售楼小姐又表示,“我们可以帮忙请包装公司代为出具收入证明”,并要求A连夜将第二套房子的定金打到她公司账户,A犹豫再三,没有行动。
专家说法:按有关规定,成年子女可单独分户买房,但要去民政局出具单身证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房屋查询证明、去自己工作所在地出具收入证明,以及提供银行流水账等,有了这些证明才可以买房。

张家港一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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