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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降了,先买的业主不买账要退还差价合理吗?

楼市动态 2011/8/27 13:47:38 1410次 0条点评
摘要

  随着楼市调控的持续影响以及限购令的扩大,市场成交情况依旧很不明朗。时值楼市传统“金九银十”的到来,很多楼盘为了尽快回笼资金或完成今

  随着楼市调控的持续影响以及限购令的扩大,市场成交情况依旧很不明朗。时值楼市传统“金九银十”的到来,很多楼盘为了尽快回笼资金或完成今年的指标,已经开始或明或暗的降价。

  然而,开发商的大力促销,使得不少已经购房的业主很是不满,并要求开发商来赔偿房价下跌带来的损失。近日炒的沸沸扬扬的通州华业东方玫瑰已成了降价维权的标志性事件,并引发人们关于降价维权是否违背契约精神的讨论。

  有律师指出,房产交易属于市场行为,当初买卖双方只要自愿签订了房产交易合同,以后房价是涨是跌与该交易行为都没有任何关系。新房降价,老业主索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就像房价涨了,老业主也没有多付开发商房款一样。

  而表示支持老业主维权并要求赔偿的网友也不少,比例达到46%。支持的理由在于,开发商的降价促销,使得购买不到几个月的房子前后相差数万甚至数十万元,这样对老业主来说并不公平。

  在“遇到相同情况,您是否会维权并要求赔偿”的调查中,正反两方的意见相差并不大,基本上是一半一半的情况。

  表示会要求赔偿的网友占到47%,因为房子作为大宗商品交易,上万甚至数十万的差价确实不能让人接受。从情理来讲,一套房子是很多人半辈子甚至一辈子的积蓄,耗尽钱财购得的房子不出几个月就便宜了这么多,确实让人心里不痛快。而法理来说,开发商的降价促销是一种合理的市场行为,加之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相关的条文规定,因此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不一定能够得到法律支持。

  在调查中,有45%的网友表示不会要求赔偿,理由也是认为合同一经签订,就是默认了双方的购买行为,就算后期开发商大幅降价,也只能认了。还有8%的人表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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