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扬子江冶金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为科学指导镇区建设,锦丰镇政府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扬子江冶金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成果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日期为207年5月19日至2017年6月19日。在公示期间公众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反馈张家港市规划局(0215-56998710)或锦丰镇政府(0512-58959024)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规划局
2017年5月19日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西至华昌路,北至长江南岸线,南至港丰公路,东至二干河以东部分工业用地,并包括港丰公路以北部分点状工业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3.28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核心功能:冶金工业与相关配套产业辅助功能:物流信息服务、管理办公、研发、展示展览、职工住宿市政配套等。
三、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原则:
1、坚持交通引导发展,构建交通与用地互动互促的综合交通系统。
2、坚持近期、远期相结合,落实重大交通设施布局,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综合交通系统。
3、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疏理道路,形成适合不同企业类型的路网结构及断面。
4、以客货分离为导向,建设完整的货流通道和客流通道,减少交通干扰。规划路网呈方格网状分布,包括公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4 个等级层次。
四、绿地系统
规划规划绿地由公园绿地G1和防护绿地G2组成,规划绿地与防护绿地总面积共158.85公顷,约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36%。
公园绿地——规划范围内规划公园三处,总面积46公顷,分为城市片区级公园和社区级公园,其中城市片区即公元一处,即滨江公园,其位置北邻长江、南邻钢铁大道,东邻一干河,西邻张家港第四水厂。
社区公园一般结合现状绿地分布状况及相关文化资源进行布局。
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面积51.45公顷,主要由快速路沿线以及公共设施周边等的防护绿地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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