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没那么难!不是只有买房子才能提
首先明确一个定义:住房公积金是你的钱,你的钱、你的钱!(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而公积金提取不仅只有买房子的时候才能提,还有很多其它情况也是可以提的。(张家港新房)
以下三种最常见的情况下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还有三种特殊情况也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但希望大家都不会用上)
1.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还有下面这些情况,你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补充:
1、购买商铺、车库、办公性质房屋、工业产权房、“小产权”房,是不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哦
2、异地购房,是能够提取公积金的。
比如:你在北京的公司给你买的北京的公积金,但你买房子是在成都,提取是没问题的哈。
但是使用公积金贷款就不能了
反之,你在成都购买的公积金,在成都之外的城市购买房子,也是可以提取的。
3、一次性付清或商业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而且可以全部提取。但不能>买房总价。一次性付清只能提取1次哦,后面就不能再提了,但商贷提取出来做了首付之后,以后等还款了12个月,可以提出来还贷。
职工所购住房正在偿还住房贷款,应该怎样提取公积金?
(一)提取金额:
1、你提取的金额不得>你公积金的总余额,而且是100的倍数。
2、首次提取,必须已经还贷了12个月之后,提取的金额也不能超过≥12个中所还贷总额。就是说,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账户金额,且首次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后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提取时间:
首次提取是还贷12个月以后,之后的每次提取都需要间隔≥12个月。首次提取过之后,可以去办理自动提取功能,以后就不必劳神费力的再往公积金中心跑了。
(三)提取所需资料
购房合同(原件)、或者备案表
住房贷(借)款合同、
住房抵押合同、
银行打印的当期已还贷明细、(最好打印一年)
职工身份证原件、
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最后,如果您家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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