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我市70周岁及以上老年市民乘车有意外伤害保险了
乘坐公交车出行,是眼下不少老人便利实惠的出行方式,然而,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发生意外的事却时有发生。现在,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出行有了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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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南丰镇永联钢村嘉园的杨先生快满70周岁了,他高兴地说:“满了70周岁,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上市区看望儿子和孙子了。”更令他高兴的是,今年,我市推出了70周岁及以上老年市民公交车意外伤害保险。 据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客运管理股相关工作人员介绍,《70周岁及以上老年市民公交车意外伤害保险》是我市2017年民生实事项目,由市政府出资81万元,为我市70周岁及以上老年市民购买乘坐公交车的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每人8块钱的保费进行投保,投保的保险金额最高为10万元。在保险期间,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免费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将依法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公司负责赔偿。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公司重客部经理陈浴宇告诉记者,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在乘车期间及上下车时,在车辆运行过程中(如急起、急停、转弯、避让等),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烧伤时,由保险公司给予赔付。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伤害。猝死不是意外伤害,脑梗、心梗、中风、突发性昏倒等,均不是意外伤害,属疾病范畴,不在保险理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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