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的几个主流模式 不满足条件的话养不了
在中国,现在开始流传了一个“以房养老”的说法,表面是新型的资产方式,其实本质上是对中国目前的养老体系的补充和完善。
说道养老这个话题,中国人一直认为的现代都市养老方式不外乎这几种:
1、养儿防老,通过子女的赡养来提供对于老人养老的保障,这是几千年来都改变不了的。
2、买大房出租在自己租小房,用房租差价款养老,但是前提是自己买得了大房子,所在城市的房租差价足够养老。
3、将房子出租(张家港租房),自己去住老年公寓,还是用租金或者卖房款去养老。
4、通过置换的方式,大房换小房,城市换郊区的方式,通过城市房价差价来养老。
这四种是现在养老的主流,但是这些都是有自己的前提条件的,除开第一种,另外的三种都需要通过抵押老人的房子,或出售,或出租,他们只能离开自己居住很久的房子,有没有一种有没有一种方法能够让没有子女养老的老人还能在自己的房子里颐养天年,不需要被迫移居?“以房养老”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二、以房养老并不适用每一人,不满足这些的靠边走
首先选择“以房养老”的老人必须是单身老人,因为在法律里,家里老人一旦去世了,老人的房产就会被收走,如果老人生前不是独居,跟子女住的话,老人离世后,他的孩子只能无家可归。
紧接着,能选择这条路的,前提是老人必须是生活条件中等的,生活条件太差的连租房都是问题,更不别说用这种方式里养老了,而生活条件好的,不需要用这种方式来安度晚年,所以,这种只能是适合家庭条件一般的老人。
最后,银行和保险公司明显不是慈善机构,当然不希望做一笔赔钱的生意,所以对于老人的房产有较高的要求,比如房价高地,容易变现,而对于偏远地区的来说,这些房子显然是不受待见的。
而且“以房养老”也明显不是中国的首创,在外国特别是欧美国家早就是成熟了,人们虽然对于他的应用和发展还报以怀疑的态度,为了打消这些疑虑,中国经济社会的弊端的去探索中国式的“以房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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